武漢市將對2016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初級)考試成績合格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并集中辦理資格證書。
報考資格審查、證書集中發(fā)放的辦理時間為:2016年11月1日—11月14日(雙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未在集中辦理時段內(nèi)參加“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原則上轉(zhuǎn)入下一集中時段內(nèi)辦理,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辦理對象
1、2016年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初級)考試網(wǎng)上報名時,選擇武漢市市直報名點及市屬各區(qū)報名點,且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
2、往年在武漢市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初、中級)考試,成績合格未領取資格證書的人員。
需攜帶的證件、資料
1、參加“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需攜帶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的《報考資格審查單》(附件1)?!皥罂假Y格審查單”可在“武漢人事考試網(wǎng)”(http://link.233.com/24030/)自行下載打印。
2、符合報考條件的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和會計從業(yè)資格證的原件(并提交復印件各一份)。
3、《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一式2份(附件2),示例附后(附件3)。《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可在網(wǎng)上填寫后直接用A4紙張打??;或從“武漢人事考試網(wǎng)”下載打印后,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
4、考生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登記照片:一寸2張、二寸1張。
特別提示:
“資格證書”原則上應由考生本人前來辦理。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參加資格審查、辦理資格證書的,可填寫《代辦委托書》(附件4)后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受托人辦理資格證書時,需出示考生本人和代辦人雙方的身份證件,并帶齊考生應提交的全部證件,方可代為辦理。
特此通知。請各位考生相互轉(zhuǎn)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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