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1]127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和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考試合格標準及領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及專業(yè)類別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
建設工程經濟 |
100分 |
60分 | |
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130分 |
78分 | |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
建筑工程 |
160分 |
96分 |
公路工程 | |||
鐵路工程 | |||
民航機場工程 | |||
港口與航道工程 | |||
水利水電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
通訊與廣電工程 | |||
機電工程 | |||
礦業(yè)工程 |
二、領證須知:
1、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已全部合格的考生,請于2012年1月19日至20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到市人才考評中心(地址在和平區(qū)唐山道18號)一樓服務大廳提交與網上報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清考試年份、考試名稱、專業(yè)、考生姓名、報名序號,用于制作合格證書。
2、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考試合格人員不需提交照片。
3、未按規(guī)定時間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日順延到上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到市人才考評中心補交。
4、由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尚未將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和相應專業(yè)考試合格證明發(fā)到我市,目前尚不能確定合格證書(證明)領取日期,領取時間在天津人事考試網(網址www.tjkpzx.com)上另行通知。
編輯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