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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程度:強】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
考查方式:客觀題
通常會考:
①股東會的職權
②股東會的召開、股東會的形式、股東會的決議
【實戰(zhàn)演練】
1、(單選題)張某、王某、李某、趙某出資設立甲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甲公司),出資比例分別為5%、15%、36%和44%,公司章程對股東會召開及表決的事項無特別規(guī)定。下列關于甲公司股東會召開和表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是( ?。?。
A.張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決權贊成即可通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
B.張某有權提議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
C.王某和李某行使表決權贊成即可通過解散公司的決議
D.首次股東會會議的召開由趙某召集和主持
(3)選項B: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張某的表決權不足1/10)有權提議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
(4)選項D:有限責任公司首次股東會由出資最多的股東(趙某)召集和主持。
2、(多選題)輝煌有限責任公司由甲、乙、丙、丁四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丙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提議將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在表決時,甲、丙兩股東表示同意,丙占出資比例為15%、甲占出資比例為45%,根據《公司法》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丙股東依法不能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B.丙股東依法能夠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C.因甲、丙股東所代表的表決權過半數,因此,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有效
D.因甲、丙股東所代表的表決權未達到2/3以上,因此,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