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龍江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報考條件公布:
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第十一條: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一、報名條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見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新舊對照表,下同)大學??茖W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六)取得其他專業(yè)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二、報名條件說明
(一)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范圍
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包括:消防技術咨詢與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管理與消防技術培訓、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檢測、消防安全監(jiān)測與檢查、火災事故技術分析等消防技術工作。
(二)工作年限的計算方式
工作年限、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可累計,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三)學歷、學位條件的具體要求
大專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包括經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取得的學歷和學位,以及其他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
三、免試條件
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六條:符合《暫行規(guī)定》中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二)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yè)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
在連續(xù)的2個考試年度內參加上述科目考試并合格,可取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
告知承諾要求:
1.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對本人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以及符合報考條件作出承諾,并簽署《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在報名時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需要現場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若應試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照相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3.對虛假承諾的處理
(1)給予考試報名無效、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且不退還已繳費用。
(2)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失信人員將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3)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