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4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4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4〕1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41號),2024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于11月9日、10日舉行。為做好我省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設置“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客觀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客觀題)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觀題)3個科目。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的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2024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
(一)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9月2日—9月11日
報考人員使用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報名,考試科目及時間見附件1。
1.選擇考點。駐長春市中、省直單位的考生選擇“省、中直”考點,駐長春市其他單位考生選擇長春市考點,其他市(州)單位考生選擇相應市(州)考點,長白山保護開發(fā)區(qū)、梅河口市及中、省直駐其他市(州)單位的考生就近選擇考點。
2.填報信息。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注冊時,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通過政務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xù)報名。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準確填報信息。
3.考生承諾。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相關信息后,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報考人員應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guī)定辦理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二)現場人工核查時間:2024年9月10日—12日
報名確認時,下列報考人員須攜帶對應報名條件中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證書、資格考試報名表、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等原件到資格審核部門(見附件2)進行現場人工核查: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3.撤回承諾申請的;
4.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
(三)網上繳費時間:2024年9月10日—20日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fā)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吉省價收〔2016〕248號),考務費標準為: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19元,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15元??荚囐M標準為:每人每科63元。
承擔考試組織實施任務的市州留用考試費40元/科(報名人數較少的市州多留用考試費5元/科)。
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
(四)準考證打印
考前一周內,報考人員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準考證打印”欄目,用A4紙自行打印。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參加考試。
三、報考要求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關于印發(fā)〈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56號)規(guī)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一)報名條件
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第十二條,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見附件3,下同)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4.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5.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6.取得其他專業(yè)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二)免試部分考試科目的條件
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六條,符合《暫行規(guī)定》中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2.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yè)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
(三)報名條件說明
1.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包括:消防技術咨詢與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管理與消防技術培訓、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檢測、消防安全監(jiān)測與檢查、火災事故技術分析等消防技術工作。
2.工作年限的計算方式:工作年限、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可累計,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3.學歷、學位條件的具體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包括經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取得的學歷和學位,以及其他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
四、告知承諾制要求
報考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jiān)管中發(fā)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暫按“報考條件待核查”處理,對其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報考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五、資格證書
應試人員可在2025年1月下旬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證書領取時間請關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服務指南“證書領取通知”欄目相關消息。
六、相關事項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jiān)管,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要求提交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因學信網學歷學位認證需要一定辦理周期,各地需提醒報考人員提前安排好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如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截止前無法及時取得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各地應當引導相關人員臨時上傳PDF格式的學歷學位電子文件繼續(xù)完成報名,事后補充提交本人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并做好登記和相關報考人員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的核查工作。
七、工作要求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要做好資格審查工作,實行雙審制和責任追究制,做到互相制約、互相監(jiān)督。要將制度管人、管事、管程序的理念貫穿于考試工作全過程??荚嚬ぷ魅藛T要認真學習人社部31號令,做到依法執(zhí)紀、文明執(zhí)紀、科學執(zhí)紀、規(guī)范執(zhí)紀。
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
2024年8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
附件1
考試科目及時間
考試類別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內容 | 備注 |
一 級 注 冊 消 防 工 程 師 | 11月9日 | 上午09:00—11:30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 下午14:00—16:30 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 | 1.“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為主觀題科目,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2.客觀題試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fā)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tǒng)一配發(fā),考后收回。 3.考試用具等應試人員須知事項,以準考證載明為準。 4.2024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2021年版)為準,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信息系統(tǒng) 的通知公告和中國消防產品信息網,以及應急管理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網站。 |
11月10日 | 上午0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附件2
吉林省人事考試機構聯系方式
地區(qū) | 人事考試機構名稱及地址 | 聯系方式 |
長春市 | 長春市人事教育考試中心 | 12333-1 |
長春市凈月開發(fā)區(qū)天富路與新城大街交匯,諾睿德商務廣場9棟 | ||
吉林市 | 吉林市人事考試中心 | 0432-12333-0 |
吉林市昌邑區(qū)松江東路45號勞動大廈1樓 | ||
四平市 | 四平市職稱考試中心 | 0434-3253310 |
四平市鐵西區(qū)八道街凱虹大廈,市人力資源市場5樓 | ||
遼源市 | 遼源市人事考試中心 | 0437-3292606 |
遼源市龍山區(qū)北壽大街祿壽路128號 | ||
通化市 | 通化市人事考試服務中心 | 0435-3269679 |
通化市濱江西路3169號,人社局4樓 | ||
白山市 | 白山市人事考試中心 | 0439-5081251 0439-5081252 |
白山市青山湖入口100米右側,人社局實訓基地4樓 | ||
白城市 | 白城市職稱考試指導中心 | 0436-3209652 |
白城市長慶南街8號,就業(yè)服務局5樓502室 | ||
延邊州 | 延邊州人事考試中心 | 0433-12333-1 |
延吉市建工街500號 | ||
省直 | 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 | 12333-3 |
長春市南關區(qū)南環(huán)城路1958號3樓報名大廳 | ||
松原市 | 松原市培訓考試中心 | 0438-6971057 |
松原市松原大路2790號 |
附件3
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新舊對照表
專業(yè)劃分 | 專業(yè)名稱(1998版) | 舊專業(yè)名稱(1998年前) |
---|---|---|
工學類相關專業(yè)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電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電力系統(tǒng)及其自動化 高電壓與絕緣技術 電氣技術(部分) 電機電器及其控制 光源與照明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電子工程 應用電子技術 信息工程 廣播電視工程 電子信息工程 無線電技術與信息系統(tǒng) 電子與信息技術 公共安全圖像技術 通信工程 計算機通信 計算機及應用 計算機軟件 軟件工程 |
建筑學 城市規(guī)劃 土木工程 建筑環(huán)境與設備工程 給水排水工程 | 建筑學 城市規(guī)劃 城鎮(zhèn)建設(部分) 總圖設計與運輸工程(部分) 礦井建設 建筑工程 城鎮(zhèn)建設(部分) 交通土建工程 工業(yè)設備安裝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城市燃氣工程 供熱空調與燃氣工程 給水排水工程 | |
安全工程 | 礦山通風與安全 安全工程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 化工工藝 工業(yè)分析 化學工程與工藝 | |
管理學類 相關專業(yè) | 管理科學 工業(yè)工程 工程管理 | 管理科學 系統(tǒng)工程(部分) 工業(yè)工程 管理工程(部分) 涉外建筑工程營造與管理 國際工程管理 |
注:表中“專業(yè)名稱”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和專業(yè)介紹》中規(guī)定的專業(yè)名稱;“舊專業(yè)名稱”指1998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和專業(yè)介紹》頒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專業(yè)名稱。
原文標題:關于做好2024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原文來源:吉林省人事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