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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源二級建造師考試考后提交報名資料通知

來源:河源人事考試網 2014-10-11 15:36:00

關于2014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后提交報名資料的通知 

2014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已公布。請考試全科合格考生,按以下安排提交報名資料。
一、提交報名資料時間2014年10月13日—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末及法定節(jié)假日不上班)。
二、地址:河源大道北177號   聯(lián)系電話:0762-3687298
三、提交材料清單
(一)《報名發(fā)證登記表》1份(報名時沒有打印登記表的考生請點擊下載》》并電腦錄入,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
(二)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三)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藍底免冠證件照片2張,粘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四)從事建設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單位已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的資質證書復印件一份。 
(五)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1-4項材料外,還須提供相應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專業(yè)”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供已取得某一個專業(yè)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fā)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四、注意事項
請務必按本通知要求,持報考材料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核。特別注意,2014年10月30日為提交材料的最后期限,逾期提交將不再受理,證書將無法制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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