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9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客觀題)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水平證書。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主觀題)3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水平證書。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實務(高級)”(主觀題)1個科目,應試人員通過該應試科目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二、報名條件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2 年;
3.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包括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
4.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 6 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1 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 2 年。
(二)高級社會工作師
報名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guī),熱愛社會工作事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3.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解釋為“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和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專業(yè)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及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
持有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頒發(fā)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障礙人員,須向報考地人事考試院申請使用專用考場。各市州人事考試院對此類報考情況要及時匯總并上報省人事考試院。
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guī)學歷或學位。從事專業(yè)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yè)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yè)年限。
三、報名組織及考區(qū)設置
考試報名采取屬地化管理,現(xiàn)工作地或居住地為湖北省的報考人員方可在湖北省規(guī)定的考區(qū)內就近報名參加考試。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本人簽署《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告知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他人代簽承諾制報考告知書。報考人員承諾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報考人員應當按照考試組織機構核查規(guī)定和要求提交或補充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對逾期或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對不實承諾行為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為方便考生就近參加考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在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qū)、省直設置考區(qū)。其中省直考區(qū)負責中央在鄂單位及省直單位考生。
各地民政部門或人社部門負責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四、考試大綱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guī),均以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guī)為準。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2018年修訂版)》為準。
(二)高級社會工作師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社會工作實務(高級)考試大綱》為準,見民政部網站(www.mca.gov.cn)。
五、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23年4月11日9:00—4月19日20:00
(二)網上注冊核查和資格審核時間
2023年4月11日9:00—4月20日17:00
(三)網上繳費時間
2023年4月11日9:00—4月21日20:00
(四)網上準考證打印時間
2023年6月5日9:00—6月11日14:00
準考證打印網址:http:// 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
(五)考試時間
2023年6月10日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
2023年6月11日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14:00—17:00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須與報名時證件一致)方可參加考試。
六、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fā)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yè)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鄂價費〔2015〕139號)、《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號)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重新核定湖北省注冊化工工程師等6項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9〕234號)規(guī)定,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科目61元/人·科;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2個科目61元/人·科、“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65元/人·科;高級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實務(高級)”科目69元/人·科。
七、違紀違規(guī)處理
人事考試部門和行業(yè)主管部門在事中事后進行核查監(jiān)管,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報名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應試人員,根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有關規(guī)定,由證書簽發(fā)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guī)行為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在考試結束后對答卷進行雷同檢測和認定,認定為雷同答卷或發(fā)現(xiàn)報名、考試中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依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九)》規(guī)定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違紀人員信息將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公布,對嚴重、特別嚴重違紀的違紀考生將通報考生單位(社區(qū)、村),中國共產黨黨員考試違紀的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guī)定處理。
八、有關要求
在考試組織實施過程中,各地要嚴格落實當?shù)匦鹿诓《靖腥疽咔榉揽赜嘘P要求,與當?shù)匦l(wèi)健、教育、公安、網信、經信等部門密切協(xié)同,確??荚噲竺敖M織實施安全、平穩(wěn)、順利。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得指定任何培訓,不得與任何培訓機構有合作關系。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北省民政廳
2023年4月4日
文章來源:https://link.233.com/28252/s?__biz=MzU4MDY1NDU2OA==&mid=2247534495&idx=1&sn=4c6ea86c886992f57fa79506f296ca37&chksm=fd518318ca260a0ee0235a188f04fe37105ecce6bbfd10cd6dbfd4067fb4a3f6009614636467&mpshare=1&scene=1&srcid=0404kykhSutI1Pynfjm4K2Yd&sharer_sharetime=1680611009488&sharer_shareid=1b093615d47dc56210c32bc45aa0ee8c&version=4.1.2.6017&platform=win#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