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寄四电子有限公司

您現(xiàn)在的位置:233網校 >一級造價工程師 > 技巧心得

最新稅率下調后的簡易計稅項目和一般計稅項目實操

來源:網絡 侵刪 2019-05-22 09:39:00
導讀:增值稅稅率由 16% 改為 13%、10% 改為9%,采用一般計稅項目,導致建筑施工企業(yè)的利潤下降,綜合稅負增加;采用簡易計稅項目,導致建筑施工企業(yè)的材料和機械成本的下降,項目利潤增加,綜合稅負不變。

2019年3月20日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聯(lián)合發(fā)布了《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以下簡稱“39號公告”)等一系列增值稅改革的文件,文件規(guī)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fā)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一般計稅項目影響

總承包合同。由于原適用10%的稅率調整為9%,不含稅價不變,含稅價有變化,對項目營業(yè)收入沒有影響,對業(yè)主收款金額有影響,即對剩余含稅價有影響,4月1日后剩余工程含稅價款結算的調整公式:剩余工程結算含稅金額÷(1+10%)×(1+9%)。

分供商合同。分包合同。對分包采用簡易計稅3%的沒有影響。對采用一般計稅10%的合同有影響,不含稅價不變,對分包成本沒有影響,對含稅價有影響,合同變化含稅結算金額同總承包合同的調整方法。

勞務公司由于本次銷項稅率降低,抵扣進項稅較少,變化不大,本次稅率調整對勞務公司較好,勞務公司的稅負直接下降,成本減少。

材料采購合同。對材料采購采用小規(guī)模計稅3%的沒有影響,對采用一般計稅16%的合同有影響,不含稅價不變,對材料成本沒有影響,對含稅價有影響,4月1日后剩余材料含稅結算價的調整公式:剩余材料含稅金額÷(1+16%)×(1+13%)。

機械租賃合同。對機械租賃采用小規(guī)模計稅3%的沒有影響,對采用一般計稅16%或10%(指租賃費中含操作司機工資的合同,租賃合同的稅率為10%)的合同有影響,不含稅價不變,對機械成本沒有影響,對含稅價有影響,變化采取10%的租賃合同同總承包合同的調整方法,采取16%的租賃合同同材料采購合同的調整方法。

國內運輸車票的抵扣。根據(jù)39號公告的規(guī)定,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暫按照以下規(guī)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的,為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不動產的抵扣。根據(jù)39號公告的規(guī)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四)項第1點、第二條第(一)項第1點停止執(zhí)行,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規(guī)定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可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對附加費的影響。增值稅銷項稅率下降的測算。增值稅稅率從10%調整為9%后,建筑施工企業(yè)增值稅銷項稅率實際下降0.84%(9.1%-8.26%)。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1)增值稅稅率為10%下的實際銷項稅率為:1÷(1+10%)×10%=9.1%;

(2)增值稅稅率為9%下的實際銷項稅率為:1÷(1+9%)×9%=8.26%。

實際抵扣進項稅率下降的測算。假設材料設備費用和租賃設備費用在工程價款中占60%,則實際抵扣進項稅率下降為:2.29%×60%=1.37%。具體計算如下:

(1)材料設備費用抵扣進項稅稅率下降:1÷(1+16%)×16%-1÷(1+13%)×13%=13.79%-11.50%=2.29%;

(2)租賃設備費用抵扣進項稅稅率下降:1÷(1+16%)×16%-1÷(1+13%)×13%=2.29%。

建筑企業(yè)增值稅稅率實際下降的測算。按照以上假設數(shù)據(jù)分析,不考慮其他成本抵扣因素(如砂石料、混凝土的抵扣率都是3%,剔除這些相同的成本抵扣因素),在材料設備費用和租賃設備費用占工程價款60%的假設情況下,建筑施工企業(yè)增值稅稅率實際提高了0.53%(0.84%-1.37%=-0.53%)。

假設附加費率為12%(城市維護建設稅為7%、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為5%),由于應交增值稅增加,影響附加費增加0.0636%(0.53%×0.12%),造成企業(yè)利潤減少。

結論。通過以上數(shù)據(jù),本次采用一般計稅項目,增值稅稅率由16%改為13%、10%改為9%,導致建筑施工企業(yè)的利潤下降,綜合稅負增加。

簡易計稅項目影響

總承包合同。由于簡易計稅項目的稅率3%,本次稅率調整對項目營業(yè)收入沒有影響,對工程結算收款金額也沒有影響。

分供商合同。分包合同。由于簡易計稅項目對分包也采用簡易計稅3%的稅率,對分包成本沒有影響,對含稅價也沒有影響。

材料采購合同。對材料采購采用小規(guī)模計稅3%的沒有影響,對采用一般計稅16%的合同有影響,不含稅價不變,對材料成本有影響,對含稅價有影響,4月1日后剩余材料含稅結算價的調整公式:剩余材料含稅金額÷(1+16%)×(1+13%)。采用16%稅率的材料成本下降3個百分點。

機械租賃合同。對機械租賃采用小規(guī)模計稅3%的沒有影響,對采用一般計稅16%或10%(指租賃費中含操作司機工資的合同,租賃合同稅率為10%)的合同有影響,不含稅價不變,對機械成本有影響,對含稅價有影響,4月1日后剩余含稅價款結算的調整,采取10%的合同同一般計稅總承包合同的調整方法,采取16%的合同同材料采購合同的調整方法。采用16%或10%稅率的租賃機械的機械成本分別下降3%和1%。

對附加費的影響。由于簡易計稅項目按總包減分包差額計征,本次稅率下調的增值稅沒有影響,附加費不受影響。

結論。通過以上數(shù)據(jù)分析,本次采用簡易計稅項目,增值稅稅率由16%改為13%、10%改為9%,導致建筑施工企業(yè)的材料和機械成本的下降,項目利潤增加,綜合稅負不變。

增值稅率下降后

何時適用老稅率?何時適用新稅率?

判斷的標準。取決于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的時間。若是納稅義務發(fā)生在2019年4月1日之前的,仍然適用老稅率,若是納稅義務發(fā)生在2019年4月1日之后的,適用新的稅率。

銷售貨物和勞務的納稅義務時間。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jù)的當天,按銷售結算方式的不同,具體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fā)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jù)的當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fā)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xù)的當天;

(3)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fā)出的當天;

(4)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fā)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5)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fā)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6)銷售應稅勞務,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jù)的當天;

(7)納稅人發(fā)生本細則第四條第(三)項至第(八)項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納稅義務時間。根據(jù)《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36號文附件)(以下稱《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增值稅納稅義務、扣繳義務發(fā)生時間為:

(1)納稅人發(fā)生應稅行為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jù)的當天;先開發(fā)票的,為開具發(fā)票的當天。

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過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項。

取得索取銷售憑據(jù)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

(2)納稅人提供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預收款的當天。

(3)納稅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的,為金融商品所有權轉移的當天。

(4)納稅人發(fā)生《試點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情形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

建筑施工企業(yè)應對措施

高度重視本次稅率調整。由于本次稅率調整涉及到建筑施工企業(yè)所有的項目部,各公司要高度重視,超前布置,深入研究,做好各項前期準備工作,逐項目、逐合同梳理,針對不同業(yè)務狀態(tài)、合同類別做好應對準備工作,確保充分享受稅率調整的政策福利,建筑施工企業(yè)應做好稅務籌劃及增值稅的申報工作。

抓緊簽訂補充合同。對原采用16%和10%稅率的分供合同,工程項目部要及時與分供商簽訂補充合同,明確根據(jù)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文的規(guī)定,對剩余工程含稅結算金額或材料含稅結算金額按照規(guī)定進行調整。簡易計稅項目對材料采購和設備租賃合同要盡量在4月1日后執(zhí)行,稅率降低可以減少成本。

注意稅率調整后有關事項的處理方法。一是2019年4月1日降低增值稅稅率政策實施后,納稅人發(fā)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的,如何開具紅字發(fā)票及藍字發(fā)票?

39號公告第一條明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已按原16%、10%適用稅率開具的增值稅發(fā)票,發(fā)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fā)票的,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fā)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先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fā)票后,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fā)票。

需要說明的是,如納稅人此前已按原17%、11%適用稅率開具了增值稅發(fā)票,發(fā)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fā)票的,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tǒng)一小規(guī)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以下簡稱“18號公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是2019年4月1日降低增值稅稅率政策實施后,納稅人需要補開增值稅發(fā)票的,如何處理?

39號公告第二條明確,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未開具增值稅發(fā)票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需要補開增值稅發(fā)票的,應當按照原16%、10%適用稅率補開。

需要說明的是,如果納稅人還存在2018年稅率調整前未開具增值稅發(fā)票的應稅銷售行為,需要補開增值稅發(fā)票的,可根據(jù)18號公告相關規(guī)定,按照原17%、11%適用稅率補開。

認真學習最近國稅總局相關的文件。最近國稅總局出臺了六個增值稅調整的相關文件。建筑施工企業(yè)要及時組織學習新法規(guī),及時宣傳到每個項目部和每個業(yè)務人員,通過組織學習,不斷提升稅務知識,提高整體稅收管理水平,為企業(yè)創(chuàng)效。

考試那么難→這份造價工程師通關資料包請收下>>

推薦:2019年造價工程師各科輔導筆記 | 各科思維導圖下載版

教材:2019年造價工程考試教材內容及教材變化全面解讀

備考技巧:考點太多,書本太厚,備考不知從何下手?講師幫你拿下考點、難點!【點擊免費試聽

相關閱讀

添加一級造價師學習群或學霸君

領取資料&加備考群

加入備考學習群

加學霸君領資料

拒絕盲目備考,加學習群領資料共同進步!

互動交流
掃描二維碼直接進入

微信掃碼關注公眾號

獲取更多考試資料
长海县| 当雄县| 成都市| 芦山县| 凤台县| 南涧| 烟台市| 突泉县| 玉溪市| 多伦县| 南城县| 洱源县| 武平县| 蓬溪县| 旅游| 高邮市| 潼关县| 原阳县| 三亚市| 屏东县| 新绛县| 吴忠市| 泾阳县| 乌鲁木齐县| 民县| 克什克腾旗| 峡江县| 阳曲县| 岳普湖县| 黄平县| 长春市| 迁安市| 湘潭县| 清徐县| 新昌县| 南郑县| 兴城市| 天长市| 宁阳县| 榆林市| 商洛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