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情分析
本章主要包括勞動爭議的概述、處理原則及范圍、處理程序等5大部分內容,包括較多的法律、規(guī)定條文,知識點記憶難度較高,建議結合教材精講班理解學習。重點掌握勞動爭議仲裁,在歷年考試中涉及到案例題的考查。
本章考試歷年出題分值6-8分。
考試要求:
(1)理解勞動爭議處理制度及其基本制度。
(2)理解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律制度及其基本內容,分析勞動爭議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及舉證責任。
(3)理解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爭議訴訟的程序,處理勞動爭議。
二、三星級考點梳理
考點1:勞動爭議及其處理制度★★★
1、勞動爭議:又稱勞動糾紛,指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因勞動權利和義務產(chǎn)生分歧而引起的爭議。
2、勞動爭議處理制度:解決勞動爭議的重要機制,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尤其是勞動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救濟途徑。
【2023真題·單選題】下列情形中,不屬于勞動爭議的是()。
A. 確認勞動關系發(fā)生的爭議
B. 因用人單位支付工資發(fā)生的爭議
C. 因社保經(jīng)辦機構拒絕發(fā)放養(yǎng)老金發(fā)生的爭議
D.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
①勞動者請求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發(fā)放社會保險金的糾紛;(故C不屬于勞動爭議)
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住房制度改革產(chǎn)生的公有住房轉讓糾紛;
③勞動者對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傷殘等級鑒定結論或者對職業(yè)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的職業(yè)病診斷鑒定結論的異議糾紛;
④家庭或者個人與家政服務人員之間的糾紛;
⑤個體工匠與幫工、學徒之間的糾紛;
⑥農村承包經(jīng)營戶與受雇人之間的糾紛。
考點2:勞動爭議的基本特征★★★
(1)當事人是特定的。一方是用人單位,另一方必須是勞動者。
(2)主體之間必須存在勞動關系。
(3)內容必須與勞動權利和義務有關。
【真題·單選題】下列爭議中屬于勞動爭議的是()。
A. 小王與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因發(fā)放養(yǎng)老金引起的爭議
B. 小張與用人單位因公有住房轉讓引起的爭議
C. 小李與其雇用的家政服務員因報酬標準引起的爭議。
D. 小趙與用人單位因辦理人事檔案轉移引起的爭議
考點3:不屬于勞動爭議的情形★★★
1、勞動者請求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發(fā)放社會保險金糾紛。
2、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住房制度改革產(chǎn)生的公有住房轉讓糾紛。
3、勞動者對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傷殘等級鑒定結論或者對職業(yè)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的職業(yè)病診斷鑒定結論的異議糾紛。
4、家庭或者個人與家政服務人員之間的糾紛。
5、個體工匠與幫工、學徒之間的糾紛。
6、農村承包經(jīng)營戶與受雇人之間的糾紛。
【真題·單選題】下列不屬于勞動爭議范圍的是()。
A. 員工要求企業(yè)支付加班費的
B. 勞動者認為職業(yè)病診斷結論有問題的
C. 員工要求公司補齊工資差額的
D. 員工認為企業(yè)解除勞動合同違法的
(1)勞動者請求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發(fā)放社會保險金的糾紛。
(2)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住房制度改革產(chǎn)生的公有住房轉讓糾紛。
(3)勞動者對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傷殘等級鑒定結論或者對職業(yè)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的職業(yè)病診斷鑒定結論的異議糾紛。(故本題選B)
(4)家庭或者個人與家政服務人員之間的糾紛。
(5)個體工匠與幫工、學徒之間的糾紛。
(6)農村承包經(jīng)營戶與受雇人之間的糾紛。
考點4:勞動爭議仲裁★★★
1、勞動爭議仲裁:指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發(fā)生的爭議依法作出裁決的活動。
2、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工會代表和企業(yè)方面代表組成。(人員數(shù)量應當是單數(shù)。)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職責是∶
①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
②受理勞動爭議案件;
③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
④對仲裁活動進行監(jiān)督。
3、仲裁員——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設仲裁員名冊。
仲裁員應當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曾任審判員的
②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
③具有法律知識、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或者工會等專業(yè)工作滿5年的;
④律師執(zhí)業(yè)滿3年的。
4、勞動爭議仲裁程序
(1)確定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是1年,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超過申請時效期間,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將不受理仲裁申請。
①仲裁時效中斷:仲裁時效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②仲裁時效中止。
③勞動報酬爭議的仲裁時效。
(2)書面仲裁申請
(3)受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5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向申請人出具受理通知書。
(4)反申請:仲裁被申請人在答辯期間,向仲裁機構提出針對原申請人的反申請。
(5)開庭、裁決和回避。
(6)終局裁決。
(7)仲裁裁決的效力。
(8)仲裁公開。
(9)仲裁費用: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jīng)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5、仲裁管轄
(1)實行地域管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qū)域內發(fā)生的勞動爭議。
(2)申請人選擇。
(3)勞動合同履行地管轄。勞動合同履行地為勞動者實際工作場所地,用人單位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注冊、登記地。用人單位未經(jīng)注冊、登記的,其出資人、開辦單位或主管部門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所在地。
(4)移送管轄。
(5)管轄異議。當事人提出管轄異議的,應當在答辯期滿前書面提出。
6、鑒定
7、仲裁文書送達
8、仲裁案卷。仲裁調解和其他方式結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5年,仲裁裁決結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10年,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2023真題·單選題】張某通過快遞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異議,公司在12月21日簽收,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為 ()
A. 12月1日
B. 12月21日
C. 12月20日
D. 12月3日
①在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產(chǎn)生的支付工資爭議,用人單位能夠證明已經(jīng)書面通知勞動者拒付工資的,書面通知送達之日為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用人單位不能證明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
②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產(chǎn)生的爭議,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勞動者收到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書面通知時間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
【本題屬于能證明勞動者收到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書面通知時間的,故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是收到書面通知之日。】
③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產(chǎn)生的支付工資、經(jīng)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為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
考點5:勞動爭議當事人的舉證責任★★★
實行“誰主張,誰舉證”,“誰決定,誰舉證”的舉證責任原則。
1、用人單位舉證責任:發(fā)生爭議時,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jù)。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jù),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
2、在法律沒有具體規(guī)定舉證責任承擔時,仲裁庭可以根據(jù)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綜合當事人舉證能力等因素確定舉證責任的承擔。
3、在訴訟活動中,因用人單位做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2023真題·多選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fā)生爭議,用人單位應提供()。
A. 社會保險繳納情況
B. 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C. 勞動保護提供情況
D. 勞動者檔案
E. 工資發(fā)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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