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延誤法律分析
一、工期延誤法律規(guī)定
?。ㄒ唬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七十八條 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承包人應當通知發(fā)包人檢查。發(fā)包人沒有及時檢查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第二百八十一條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fā)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jīng)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百八十三條 發(fā)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第二百八十四條 因發(fā)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fā)包人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建筑工程竣工前,當事人對工程質量|考試|大|發(fā)生爭議,工程質量經(jīng)鑒定合格的,鑒定期間為順延工期時間。
二、工期延誤法律分析
從以上法律可以看出:
當前,我國法律對工期延誤問題規(guī)定得較為概括。
?。ㄒ唬嵺`中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1、 因發(fā)包人過錯而導致的工期延誤。如
A、 對隱蔽工程不及時驗收而導致的工期延誤;
B、 不及時支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而導致承包人無資金施工的工期延誤;
C、 對分段工程不及時驗收而導致的工期延誤;
D、 不及時提供建筑材料、設備、場地、資金等導致的工期延誤;
2、因施工人過錯而導致的工期延誤。如:
A、建筑工程質量不合格而返工等所導致的工期延誤;
B、因施工人人手不夠而導致的工期延誤;
C、其他因施工人原因而導致的工期延誤。
3、其他原因所導致的工期延誤
A、鑒定所導致的工期延誤;
B、工程量增加、設計變更所導致的工期延誤;
C、不可抗力所導致的工期延誤;
D、意外事件導致的工期延誤;
E、第三人原因所導致的工期延誤;
?。ǘ┕て谘诱`的法律后果
由于發(fā)包人原因所導致的工期延誤,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是:賠償窩工、停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合同有違約金條款的,承擔違約金責任,甚至會導致承包人解除合同,向發(fā)包人索賠的法律后果;
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導致的工期延誤,可能會承擔延期交付的違約責任,包括發(fā)包人解除承包合同,賠償發(fā)包人損失,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金等法律責任。
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導致的工期延誤,承包人和施工人一般互不負擔賠償責任;
由于鑒定、工程量增加、設計變更等原因所導致的工期延誤,一般可相應順延工期,雙方互不負擔賠償責任。
對于因第三方原因所|考試|大|導致的工期延誤,一般應由承包方先向發(fā)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然后承包方向第三方追償。
(三)司法實踐中的問題:
工期延誤、工程質量不合格一般是發(fā)包方拒絕支付工程款的理由。在承包方訴請支付工程款時,發(fā)包方通常都反訴承包方工期延誤、工程質量不合格,而要求承包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因此,工程款支付和工期延誤兩個問題經(jīng)常交織在一起。
導致工期延誤的原因非常重要,很多情況下,如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設計變更等可以導致工期順延,雙方或一方不需要承擔工期延誤的不利法律后果,在實踐中,判斷這些問題往往要根據(jù)監(jiān)理報告、發(fā)包方與承包方之間的來往文件(特別是工程師的監(jiān)督記錄)或其他證據(jù)(如連續(xù)下雨無法施工證據(jù)等)來判斷是否屬于工期延誤,繼而判斷是否應該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