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制證券交易所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由會員自治自律、互相約束,參與經營的會員可以參加股票交易中的股票買賣與交割的交易所。目前,世界上許多著名的證券交易所都采取會員制證券交易所形式。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不同于公司制證券交易所,具有如下特點:
1、會員制證券交易所是非營利的事業(yè)法人
這種證券交易所雖然也起到媒介證券交易的作用,但證券交易所不向證券交易各方收取相當于成交額一定比例的傭金。為了維持證券交易所的日常營業(yè),證券交易所只向證券交易所會員收取會費。會費的數額和繳納由證券交易所以章程形式確定。例如東京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就分為定額會費和浮動會費兩種。
2、會員制證券交易所由券商組成
證券商實際上就是各種依法成立的證券公司。如依照日本證券交易所立法,設立證券交易所必須是取得大藏大臣頒發(fā)的營業(yè)許可的證券公司。這樣,證券公司既是證券交易所的會員,也是媒介證券交易活動的證券商,同時具備兩種身份。非證券公司既不能充當證券商,也不能作為證券交易所的會員。
3、會員制證券交易所強調自律性原則的管理方式
所謂“自律”是指證券交易所通過自行確定規(guī)則的方式實現對證券交易所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