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初級社會工作實務第六章重要考點:殘疾人的特點及需要
一、殘疾和殘疾人口的特征
1.殘疾的定義
(1)《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中第二條: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
(2)世界衛(wèi)生組織界定健康不僅包含生理、心理上的健康,而且包含社會適應和社會交往的健康。
(3)聯(lián)合國的概念尤其重視殘疾人社會功能的康復和殘疾預防。
2.殘疾人的人口特征
中國殘疾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相對偏低,說明我國對殘疾人的“認定標準”還是比較高?!皻埣踩藛栴}”是需要社會共同面對的社會問題。
二、殘疾人的需求及問題
1.殘疾人權利和基本需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和《關于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社會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殘疾人的權益和基本需求主要包含康復權、教育權、勞動權、文化生活權、社會福利權和環(huán)境友好權。
2.殘疾人面臨的主要問題
(1)物質層面的困難:經濟、住房和醫(yī)療。
(2)精神層面的困難:污名化的殘疾文化給殘疾人心理上造成的壓力感。
(3)社會交往的困難:參與機會的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