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支付形式與程序
一、股利支付形式可以分為不同的種類,主要有以下四種:
1.現金股利
現金股利是以現金支付的股利,它是股利支付的最常見的方式。公司選擇發(fā)放現金股利除了要有足夠的留存收益外,還要有足夠的現金,而現金充足與否往往會成為公司發(fā)放現金股利的主要制約因素。
2.財產股利
財產股利,是以現金以外的其他資產支付的股利,主要是以公司所擁有的其他公司的有價證券,如債券、股票等,作為股利支付給股東。
3.負債股利
負債股利,是以負債方式支付的股利,通常以公司的應付票據支付給股東,有時也以發(fā)放公司債券的方式支付股利。
財產股利和負債股利實際上是現金股利的替代,但這兩種股利支付形式在我國公司實務中很少使用。
4.股票權利
股票權利,是公司以增發(fā)股票的方式所支付的股利,我國實務中通常也稱其為"紅股"。股票股利對公司來說,并沒有現金流出企業(yè),也不會導致公司的財產減少,而只是將公司的留存收益轉化為股本和資本公積。但股票權利會增加流通在外的股票數量,同時降低股票的每股價值。它不改變公司股東權益總額,但會改變股東權益的構成。
二、股利支付程序
公司股利的發(fā)放必須遵守相關的要求,按照日程安排來進行。一般情況下,先由董事會提出分配預案,然后提交股東大會決議通過才能進行分配。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分配預案后,要向股東宣布發(fā)放股利的方案,并確定股權登記日、除息日和股利發(fā)放日。
(1)股利宣告日,即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并由董事會將股利支付情況予以公告的日期。公告中將宣布每股應支付的股利、股權登記日、除息日以及股利支付日。
(2)股權登記日,即有權領取本期股利的股東資格登記截止日期。凡是在此指定日期收盤之前取得公司股票,成為公司在冊股東的投資者都可以作為股東享受公司分派的股利。在這一天之后取得股票的股東則無權領取本次分派的股利。
(3)除息日,即領取股利的權利與股票分離的日期。在除息日之前購買的股票才能領取本次股利,而在除息日當天或是以后購買的股票,則不能領取本次股利。由于失去了"付息"的權利,除息日的股票價格會下跌。
(4)股利發(fā)放日,即公司按照公布的分紅方案向股權登記日在冊的股東實際支付股利的日期。
233網校編輯提醒:新一輪的考試將要開始了。您是否有這樣的問題:想提前備考,擔心報名不過怎么辦?想快速通關,怎樣備考才萬無一失?不用急,233網校現推出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全科VIP班!雙師資授課,零基礎保過,不過免費重學!還等什么,趕緊報名吧!點擊免費試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