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的編制方法
(一)增量預算法與零基預算法
按其出發(fā)點的特征不同,編制預算的方法可分為增量預算法和零基預算法兩大類。增量預算法是指以基期成本費用水平為基礎,結合預算期業(yè)務量水平及有關降低成本的措施,通過調整有關費用項目而編制預算的方法。增量預算法以過去的費用發(fā)生水平為基礎,主張不需在預算內容上作較大的調整。
零基預算法不考慮以往會計期間所發(fā)生的費用項目或費用數額,而是一切以零為出發(fā)點,從實際需要逐項審議預算期內各項費用的內容及開支標準是否合理,在綜合平衡的基礎上編制費用預算。
(二)固定預算法與彈性預算法
編制預算的方法按其業(yè)務量基礎的數量特征不同,可分為固定預算法和彈性預算法。
固定預算法是指在編制預算時,只根據預算期內正常、可實現的某一固定的業(yè)務量水平作為唯一基礎來編制預算的方法。
彈性預算法是在成本性態(tài)分析的基礎上,依據業(yè)務量、成本和利潤之間的聯(lián)動關系,按照預算期內可能的一系列業(yè)務量水平編制系列預算的方法。
(三)定期預算法與滾動預算法
編制預算的方法按其預算期的時間特征不同,分為定期預算法和滾動預算法兩大類。
定期預算法是指在編制預算時,以不變的會計期間作為預算期的一種編制預算的方法。
滾動預算法是指在編制預算時,將預算期與會計期間脫離開,隨著預算的執(zhí)行不斷地補充預算,逐期向后滾動,使預算期始終保持為一個固定長度的一種預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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